临泉县老年大学召开全体教师座谈会
12月3日,临泉县老年大学召开全体教师座谈会,集中学习《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并展开热烈讨论。
在县委组织部一级主任科员、临泉县老年大学事务中心负责人李东方的带领下,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条例》。《条例》明确了老年教育主管部门,突出了教育行政部门职责。《条例》确定了由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老年教育专兼职人员、师资信息库,鼓励和支持专家学者、教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从事老年教育及研究;同时要求相关单位依法保障老年教育机构、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待遇;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举办老年大学、拓展高校服务基层老年教育的范围和功能等。
随后,全体教师对《条例》开展了积极热烈的讨论。
通过学习和讨论,与会教师对老年教育的发展方向有了明确的认识,《条例》的出台,使我省老年教育工作的开展有了法律依据,是我省老年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
教师们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领悟《条例》精神实质,以《条例》为准则,结合老年大学实际情况,做好老年教育工作,将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内涵真正落到实处。
最后,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室主任、老干部服务中心副主任于庆来同志向全体教师汇报了新校区建设及装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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